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疑似侵權第理程序

 校內網站(網頁)侵權處理程序 (S.O.P.)
圖資處受理疑似侵權事件檢舉 (核對事證並回覆檢舉者) 通知被檢舉 IP 使用者 並要求立即移除侵權作品 停用該 IP 位址,並且將原由 公告於網頁,以便查詢 使用者身分 是否為學生 報請人事室處理 由學務處及相關單位 共同協助輔導與處置 使用者向圖資處說明原因 並確認侵權檔案已全數移除 經圖資長確認後 開啟網路服務 結案
制定單位:圖書資訊處
核定層級:智慧財產權執行委員會
制定日期:民國 109 年 10 月 12 日
修正日期:民國 115 年 05 月 07 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