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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宣導】函轉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宣導校園保護智慧財產權觀念案

【宣導】函轉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宣導校園保護智慧財產權觀念案
一、 宣導主旨

請積極輔導、提醒學生使用正版書(含二手書),未經授權,勿擅自掃描、影印、下載或上傳書籍、教材,以免侵害他人著作權,請查照。

二、 辦理依據與重點
依據 依據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115年8月24日 智著字第11560013760號函辦理。
注意事項 請透過校內多元管道(如專屬網站專區、電子信箱、各類會議)向學生宣導,傳達勿至侵權網站下載圖書檔案,或至第三方電商平臺銷售及購買盜版圖書商品,以持續提升學生對著作權之正確認知。
三、 相關學習資源與管道

請多加善用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建置之各項宣導資源,並連結至校內專屬智慧財產權網站(頁)專區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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