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宣導】函轉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宣導校園保護智慧財產權觀念案
【宣導】函轉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宣導校園保護智慧財產權觀念案
一、 宣導主旨
請積極輔導、提醒學生使用正版書(含二手書),未經授權,勿擅自掃描、影印、下載或上傳書籍、教材,以免侵害他人著作權,請查照。
二、 辦理依據與重點
| 依據 | 依據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115年8月24日 智著字第11560013760號函辦理。 |
|---|---|
| 注意事項 | 請透過校內多元管道(如專屬網站專區、電子信箱、各類會議)向學生宣導,傳達勿至侵權網站下載圖書檔案,或至第三方電商平臺銷售及購買盜版圖書商品,以持續提升學生對著作權之正確認知。 |
三、 相關學習資源與管道
請多加善用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建置之各項宣導資源,並連結至校內專屬智慧財產權網站(頁)專區:
- 「校園著作權」專區
- 教學相關之著作權 Q&A
- E等公務園+學習平臺「著作權基本觀念」課程
- 「宣導學生使用正版電子教科書」懶人包
- 多媒體宣導資源:包含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粉絲團 及 YouTube 頻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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